Q1:轻伤二级不谅解能判缓吗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不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不能判缓刑。
Q2: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轻伤二级判决案例3篇
《刑法》条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二级,如果没有特别恶劣的情节的,估计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Q3: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法院能判缓刑吗
2113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的,法院仍有判缓刑的可5261能的。
根据《刑法》的4102规定,对于被1653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取得受害者谅解并不是缓刑的前提条件。
而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较好的的认罪、悔罪表现的,可以争取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Q4: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怎么判,怎么赔
您好,轻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赔偿标准,这个裁量权比较小。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定夺。
Q5: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刑
轻伤二级不谅2113解,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处三年以下5261有期徒4102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1653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属于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属于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属于轻微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Q6: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刑
轻伤是指物理,2113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5261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4102的一定程度的1653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依据,但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受害人不谅解的,法院应依法判决。
Q7: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在量刑期限上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